科研处职能:
主要负责科研管理、研究生管理、重点实验室等科研平台、国际交流与合作等工作。
1.负责科研管理,组织编制研究所科研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。
2.组织筛选重点课题,开展科研项目立项以及申报工作。
3.组织检查和督促各类课题研究计划的实施和执行。
4.组织科研成果的验收、鉴定和报奖工作。
5.负责制订学术交流计划与活动。
6.负责制订科研项目的国际合作计划和组织管理工作。
7.负责港澳台相关事务。
8.负责组织实施研究生的招生、考核、毕业答辩和研究生的日常管理工作。
9.负责科研成果、论文、科技档案的登记、统计、收集和整理工作。
10.负责所学术委员会和农业部重点实验室的日常管理。
11. 负责科技奖励和科研类绩效评价管理
12. 科研人才培养与推举(与人事处协同开展)
13. 完成所领导临时交代的任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