条件建设与资产管理处职能:
一、条件建设:
(一)负责编制基本建设和修缮购置项目中长期发展规划,并组织实施。
(二)负责科学中心、创新中心、中试试验基地、条件平台、重大科学设施工程等创新能力项目立项、建设、管理和保障运营等工作。
(三)负责国家省部级重点实验室、工程实验室、工程中心、检测中心、资源库/圃、观测站台与数据库建设的立项、建设、管理和运营。
(四)负责修缮购置专项资金项目立项申请、组织实施。
(五)拟定基本建设管理、修缮购置专项资金项目管理规章制度,并监督落实。
二、资产管理
(一)编制、上报政府采购预算、计划、信息统计、进口产品申报和新增资产配置。
(二)承担研究所统一集中采购科研仪器设备的招标、采购和管理工作。
(三)负责政府采购之外的小型仪器设备、药品、试剂、耗材等的统一采购、入库、领用、报废和监督管理工作。
(四)负责资产配置、使用、处置、清查、登记、统计汇总及日常监督检查工作。
(五)中心、基地、园区、实验室、房屋、科研设施等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与管理工作。
三、安全生产与后勤保障
(一)负责维护保养各类消防、安防设施设备,与院服务中心、街道、公安、消防等管理部门沟通协调,组织完成各项安全生产工作任务,组织开展各项宣传、检查、培训、演练等。
(二)承担消防中控室值班、门卫值守,危化品监管,承租单位安全生产监管等工作。
(三)负责易制毒试剂库及实验废弃物管理。
(四)负责全所水电暖计量及费用核算收取,办公区日常维修,办公区室内保洁服务等。
(五)网络安全、信息安全与通讯系统维护保养。
(六)负责科研办公用房核算与调配管理,职工住房档案管理,各类房屋修缮工作等。
四、完成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